2006年2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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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好特殊课堂 预防职务犯罪
本报记者 蔡亮

  监狱除了惩罚和改造罪犯外,还具有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功能。近年来,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,监狱已成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新基地之一。浙江省第二监狱针对职务类罪犯较多的特点,面向社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几年来,监狱共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20多次,受教育人数达14000余人,被省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确定为“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”。
  把监狱作为特殊“课堂”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,这一教育形式开展时间不长,没有固定模式。面对这一难题,省二监从注重实效出发开展警示教育。监狱根据前来接受教育的人员所从事的职业、职务和级别等特点,事先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,并选择相关的职务类罪犯进行现身说法。此外,监狱还注意对罪犯的发言进行指导,使之侧重于每次的教育主题,增强感染力。值得一提的是,省二监在警示教育中还加入了主持人点评。主持人结合罪犯的现身说法加以针对性强的阐述,对罪犯发言中比较有特点的事例、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,以强化警示力度,扩大教育效果。
  省二监领导认为,警示教育不光要面对外来人员,更应该面对本监狱的罪犯,以促进他们认清罪行、积极改造。
  由于职务类罪犯在入监后往往心理落差很大,难以面对现实,认罪服刑态度较差。针对这些现象,省二监去年对职务类罪犯实行“分开监管,集中教育”的方法,组建了职务类罪犯教育班,并确立了改造工作目标、教育内容和管理方式。
  监狱不仅经常组织职务类罪犯开展各种学习,还鼓励他们参加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,使监狱警示教育与对职务类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有机统一。在此过程中,监狱帮助职务类罪犯深入剖析犯罪原因,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不少人因此重新认识了自身罪行,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。自觉参加警示教育的人多了,违规违纪的人少了;主动向监狱提合理化建议的人多了,怨天尤人的人少了,教育管理工作实现了整体协调发展。